深圳民事訴訟律師比較民法和刑法。
確定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之間的主要區(qū)別。
法律可以按多種方式分類。最一般的分類之一將法律分為民事和刑事。民法的基本定義是“與個人私權(quán)有關(guān)的法律體系”(Yourdictionary.com,2010 年)。正如這個定義所表明的,民法是個人之間的,而不是政府之間的。刑法涉及通過政府行為頒布和執(zhí)行的法規(guī),而民法則為需要針對其他人執(zhí)行私人權(quán)利的個人提供救濟。民法的一些例子是家庭法、遺囑和信托以及合同法。如果個人需要解決民事糾紛,這稱為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當民事訴訟類型涉及損害時,損害訴訟稱為侵權(quán)行為。
民事訴訟的特點
區(qū)分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很重要。民事和刑事案件共用同一個法庭,但它們的目標、目的和結(jié)果卻截然不同。有時,一組事實讓位于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這并不違反雙重危險,實際上很常見。
民事訴訟當事人
在民事訴訟中,受害方起訴以獲得法院命令的救濟,例如金錢、財產(chǎn)或某種表現(xiàn)。任何受傷的人——個人、公司或其他商業(yè)實體——都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在民事訴訟案件中,起訴的受害方稱為原告。原告必須聘請和支付律師費用或代表他或她自己。聘請律師是訴訟的眾多費用之一,在提起訴訟之前應(yīng)仔細考慮。
被指控的不法行為者和被起訴的個人或?qū)嶓w被稱為被告。盡管術(shù)語原告總是與民事訴訟相關(guān)的,做壞事叫在被告雙方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所以這可能會造成混淆。被告可以是造成傷害的任何人或事物,包括個人、公司或其他商業(yè)實體。民事訴訟案件中的被告必須聘請并支付律師費用,即使該被告沒有做錯任何事。免費律師的權(quán)利不適用于民事訴訟,因此無法負擔律師費用的被告必須代表自己。
民事訴訟的目的
民事訴訟的目標是賠償原告的任何傷害,并使原告回到傷害發(fā)生前的位置。這個目標產(chǎn)生了有趣的結(jié)果。當被告沒有過錯時,它有時會產(chǎn)生責任或付款義務(wù)。目標是使原告完整,而不是懲罰,因此過失并不是真正的問題。如果被告有資源支付,有時法律會要求被告支付,這樣社會就不必承擔原告的傷害成本。
在兩種情況下,被告可能無過錯承擔責任。首先,被告違反的法律可能不需要過錯。通常,這被稱為嚴格責任。嚴格責任侵權(quán)不需要過錯,因為它們不包括意圖成分。第 4 章“犯罪的要件”詳細討論了嚴格責任和其他意圖問題。被告可能無過錯承擔責任的另一種情況是,如果被告實際上沒有實施任何行為,而是通過特殊關(guān)系與代理被告有關(guān)聯(lián)。要求單獨的實體或個人為被告的行為承擔責任的政策稱為替代責任. 替代責任的一個例子是雇主-雇員責任,也稱為響應(yīng)上級。如果雇員在工作中傷害原告,雇主可能對原告的傷害負責,無論雇主是否有過錯。顯然,在雇主和雇員之間,雇主通常具有更好的支付能力。
上級響應(yīng)示例
克里斯開始了他在當?shù)匾患饮湲攧诓蛷d擔任收銀員的新工作的第一天??死锼箛L試同時處理多項任務(wù)并倒熱咖啡,同時分發(fā)零錢。他松開了咖啡壺,把熱氣騰騰的咖啡灑在了顧客杰夫的手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杰夫受傷,他可以起訴麥當勞和克里斯。麥當勞在技術(shù)上沒有過錯,但根據(jù)應(yīng)對優(yōu)越論,它可能會對杰夫的傷害負責。
危害要求
民事訴訟的目的是賠償原告的損害,因此原告必須是能夠證明損害的善意受害人。如果沒有損害的證據(jù),原告就沒有民事訴訟事項的依據(jù)。例如,被告在車禍中追尾原告而沒有造成車輛損壞(財產(chǎn)損壞)或人身傷害。即使被告對車禍有過錯,原告也不能起訴,因為原告不需要賠償任何傷害或損失。
損壞
通常,原告起訴被告是為了金錢,而不是一種不同的、以績效為導向的補救措施。在民事訴訟案件中,法院判給原告的任何款項都稱為損害賠償。幾種損害可能是合適的。原告可以起訴要求補償性損害賠償,即賠償傷害和費用,償還訴訟費用,在某些情況下,還包括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也稱為懲戒性賠償,并非旨在補償原告,而是側(cè)重于懲罰造成傷害的被告(BMW of North America, Inc., 1996)。
刑事檢控的特點
刑事起訴發(fā)生在被告違反聯(lián)邦或州刑事法規(guī)之后,或者在某些司法管轄區(qū),在被告犯下普通法罪行之后。成文法和普通法犯罪在第 1.6 節(jié)“法律淵源”中討論。
刑事訴訟當事人
政府提起刑事訴訟,而不是個別原告。如果被告犯下聯(lián)邦罪行,美利堅合眾國將提起刑事訴訟。如果被告犯下國家罪行,通常稱為國家人民的州政府將進行刑事起訴。與民事訴訟一樣,被指控的不法行為者稱為被告,可以是個人、公司或其他商業(yè)實體。
代表政府的律師控制刑事訴訟。在聯(lián)邦刑事訴訟中,這是美國檢察官(美國司法部,2010 年)。在州刑事訴訟中,這通常是州檢察官或地區(qū)檢察官(Galaxy.com,2010 年)。州檢察官為州工作,但通常是代表被告涉嫌犯罪的縣的民選官員。
憲法在刑事訴訟中的適用性
如果被告無法負擔律師費并面臨監(jiān)禁,則刑事訴訟中的被告可以由私人律師或由州或聯(lián)邦政府支付的免費律師代表(阿拉巴馬訴謝爾頓,2001 年)。政府提供的律師稱為公設(shè)辯護人(18 USC, 2010)。這與民事訴訟案件有很大的不同,在民事訴訟案件中,原告和被告都必須雇用自己的私人律師并為其付費。法院任命一名自由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代表被告,因為憲法已生效在任何刑事訴訟中。憲法在第六修正案中規(guī)定了律師的協(xié)助,因此每個面臨監(jiān)禁的刑事被告都有權(quán)獲得法律代表,無論財富如何。
憲法在刑事訴訟的每個階段的存在都大大改變了民事訴訟的訴訟程序。刑事被告人受到許多憲法保護,包括保持沉默的權(quán)利、正當法律程序的權(quán)利、免受雙重危險以及獲得陪審團審判的權(quán)利等。
刑事檢控的目標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之間的另一個實質(zhì)性區(qū)別是目標?;叵胍幌?,民事訴訟的目標是賠償原告的傷害。相反,刑事起訴的目標是懲罰被告。
刑事訴訟中懲罰目標的一個結(jié)果是,過失幾乎總是任何刑事訴訟中的一個要素。這與民事訴訟不同,在民事訴訟中,支付能力是優(yōu)先考慮的因素。顯然,懲罰一個沒有做錯的被告是不公平的。這使得刑法正義導向并且對大多數(shù)學生來說非常令人滿意。
傷害和被害人不是刑事訴訟的必要組成部分,因為懲罰是目標,沒有原告。因此,即使行為本質(zhì)上是無害的,也可能構(gòu)成犯罪。社會不會僅僅因為沒有造成有形損失而寬恕或?qū)捤⌒袨椤?/p>
無受害者和無害犯罪的例子
史蒂文很生氣,因為他的朋友鮑勃弄壞了他的滑板。史蒂文拿到他的槍,槍上裝有消音器,然后把它放在他汽車的雜物箱里。然后他開始開車去鮑勃的家。史蒂文開車時,他在三個不同的場合超過了限速。史蒂文到達鮑勃的家,然后他躲在郵箱旁邊的灌木叢中等待。一個小時后,鮑勃打開前門走向郵箱。鮑勃收到他的郵件,轉(zhuǎn)身,開始走回房子。史蒂文向鮑勃開了三槍,但都沒有射中,子彈最終落入了泥土中。由于消音器,鮑勃沒有注意到槍聲。
在這個例子中,史蒂文犯下了幾項罪行:(1)如果史蒂文沒有攜帶隱藏武器的特殊許可證,在大多數(shù)州,把槍放在他的手套箱里可能是一種犯罪。(2) 如果史蒂文沒有持有槍支消音器的特別許可,這在大多數(shù)州可能是犯罪行為。(3) 如果史蒂文在運輸槍支時沒有將槍支放在上鎖的容器中,這在大多數(shù)州可能是犯罪行為。(4) 史蒂文每次超速都犯了罪。(5) 每次史蒂文向鮑勃開槍但未命中,在大多數(shù)州,他很可能犯下了謀殺未遂或使用致命武器襲擊的罪行。請注意,史蒂文犯下的任何罪行都沒有造成任何明顯的傷害。然而,常識要求史蒂文應(yīng)該受到懲罰,這樣他就不會在未來犯下可能會造成傷害。
表 1.1刑事起訴與民事訴訟比較
特征刑事起訴民事訴訟
受害者不是的。這是原告。
傷害不是的。這是損害賠償?shù)幕A(chǔ)。
訴訟發(fā)起人聯(lián)邦或州政府原告
發(fā)起人的代理人美國檢察官或州檢察官私人律師
被告的代理人私人律師或公設(shè)辯護人私人律師
憲法保護是的不